辽宁方园有机食品认证有限公司
Fangyuan Organic Food Certification Center (FOFCC)
关于暂停福建省辉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公告
2019年第16号
福建省辉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辽宁方园有机食品认证有限公司(FOFCC)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编号:122OP1600031)有效期至2020年9月8日,因福建省辉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疏忽致使操作人员误将350克有机黑芝麻防伪追溯标签贴于300克有机黑芝麻产品包装上,被消费者投诉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而造成不良影响。依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CNCA-N-009:2014 《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及FOFCC -AR04《变更、注销、暂停、恢复、撤销认证规则》,FOFCC决定对福建省辉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述有机产品认证证书予以暂停,暂停期自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30日。
在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暂停期间,福建省辉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应:
(1)立即停止使用有机产品认证证书、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及FOFCC机构标识;
(2)封存带有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相应批次产品。
特此公告。
辽宁方园有机食品认证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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