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CNAS)2015年新修订的CNAS-R01:2015《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2015年9月1日起启用新版CNAS认可标识,并要求各认证机构对于已经颁发的带有旧版认可标识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应在最长不超过一个认证周期内予以更换,对于使用已印制带有旧版认可标识的宣传等材料,机构最迟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停止使用。文章源自FOFCC-http://fofcc.org.cn/11548/
鉴于以上要求,并结合我机构实际工作情况,经我机构技术委员会讨论后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启用带有新版CNAS认可标识的认证证书,证书样式详见附件。文章源自FOFCC-http://fofcc.org.cn/11548/
辽宁方园有机食品认证有限公司文章源自FOFCC-http://fofcc.org.cn/11548/
2015年12月31日文章源自FOFCC-http://fofcc.org.cn/11548/
附件:新版证书样式下载文章源自FOFCC-http://fofcc.org.cn/1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