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拿大食品安全条例(SFCR),任何标有有机标签的食品,种子或动物饲料都由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监管。文章源自FOFCC-http://fofcc.org.cn/zh_cn/show/21487.html
大麻植物及其种植、化妆品、宠物食品和天然保健品等商品不属于加拿大食品检验局监督的加拿大有机制度的范围。被排除在范围之外的产品不能根据加拿大有机制度进行认证,也不能带有加拿大有机标志。文章源自FOFCC-http://fofcc.org.cn/zh_cn/show/21487.html
如果有机产品使用了的加拿大有机标志在加拿大境内或境外销售,就必须根据SFCR第13部分,产品必须根据加拿大有机标准认证为有机产品。SFCR还概述了被称为加拿大有机制度的有机认证体系。加拿大有机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参与有机产品认证的所有各方(包括运营商,认证机构和合格验证机构),并验证所有适用的法规要求,标准和指导文件是否得到满足。文章源自FOFCC-http://fofcc.org.cn/zh_cn/show/21487.html
认证标志
加拿大食品检验局规定了加拿大有机标志的使用。有机标志只允许在有机含量大于或等于95%的产品上使用 ,并已根据加拿大有机制度的要求进行认证。有机标志的使用是自愿的,但使用时必须遵守《加拿大食品安全条例》359(1)条款的要求。
加拿大有机产品标签的特殊要求:除非符合《加拿大食品安全条例》354(d),355(1)豁免条件,否则该有机产品必须使用英法双语标签。文章源自FOFCC-http://fofcc.org.cn/zh_cn/show/21487.html
美国加拿大等效有机认证文章源自FOFCC-http://fofcc.org.cn/zh_cn/show/21487.html
美国和加拿大政府已经签订了有机产品等效性协议,获得加拿大COR有机认证的产品可以以有机产品形式出口到美国,并且可以在产品上加施加美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获得FOFCC签发的加拿大COR有机认证证书时,可以同时申请在COR认证证书上加注美国等效声明,出口产品至美国时,销售证上也可以同时标注产品符合美国、加拿大有机标准。文章源自FOFCC-http://fofcc.org.cn/zh_cn/show/214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