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4-15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在长沙组织召开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修订会,国家认监委注册部和法律部、部分省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以及8家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参加了此次会议。国家认监委注册部刘先德副主任和湖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谢建军副局长出席了此次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文章源自FOFCC-http://fofcc.org.cn/zh_cn/11270/
国家认监委注册部副主任刘先德在讲话中指出,《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67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04年11月5日发布,2005年4月1日施行以来,对中国有机产品的认证监督和提高认证有效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此次修订会议是国家认监委根据立法后评估和社会各界反映有机产品认证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对《办法》进行相应的修订,目的是总结近几年的工作经验,借鉴国外好的做法,把中国的有机产品进一步管理好。国家认监委法律部张威副处长介绍了国家认监委的立法和部门规章情况,特别介绍了《办法》的修改依据和要求。国家认监委注册部杨志刚处长和王茂华副处长主持了修订讨论。文章源自FOFCC-http://fofcc.org.cn/zh_cn/11270/
与会代表积极发言,对《办法》进行了全面、深入、详细地讨论和交流,并对《办法》中有关有机产品的机构管理、认证实施和进口有机产品章节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点讨论。文章源自FOFCC-http://fofcc.org.cn/zh_cn/11270/
国家认监委将根据此次会议的讨论结果,对《办法》进行相应的修改,并在近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文章源自FOFCC-http://fofcc.org.cn/zh_cn/11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