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FCC内部按职能设有四个部:颁证管理部、质量控制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
质量控制部 负责对认证单位有机生产、加工质量跟踪审查;内部质量体系文件的制定、修改及管理;技术档案管理;受理申、投诉等。
颁证管理部 负责制定下达认证检查任务,指派认证检查员到现场检查,采集必要的样品;复核认证检查报告及相关的信息资料后报技术委员会。对符合认证标准的生产、加工单位及产品按管理程序颁发认证证书、销售证书或有机防伪追溯标签(有机码)。
人力资源部 负责人力资源管理;FOFCC网站的日常管理;公开认证信息;国内外信息交流;内部技术培训;开展合作研究
行政部 负责受理有机认证申请;人事档案、文件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
FOFCC另设管理委员会确保认证的规范性、公证性。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农业专家、环保专家、监管部门代表、消费者代表以及FOFCC获证企业代表组成,任何一方都不占支配地位,不参与公司具体事务,只对重大决策监控。其宗旨,确保FOFCC认证活动规范、公正、公平。主要职责如下:
(1)监督FOFCC贯彻、执行国家认监委有机食品认证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情况。
(2)收集社会各方面对FOFCC有机产品认证工作的反馈意见,对FOFCC认证工作提出整改建议和整改措施。
(3)监督FOFCC是否规范、公正、公平、独立地开展认证工作。
(4)对FOFCC及工作人员“违规行为”有制止和向国家认监委反映情况的权利。